国内首例电子商务逃税案例引发争议 |
专家:“网上交易征税为时尚早”时机不成熟
国内首例电子商务逃税案例引发争议,专家们纷纷表示———
本报讯 记者 张军报道:网上交易该不该交税?这个讨论了几年的问题,因最近国内首例电子商务逃税案例再度引起广泛争议,专家学者上周在北京的研讨会上纷纷表示,他们赞成收税,但现在为时尚早,时机还不成熟。
争议的引爆点在于今年7月的一个判决。被告人张黎于去年6月至12月间,用一间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买卖婴儿用品,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逃国家税款共计11万余元,上海普陀区法院依据偷税罪对其作出判决,处以张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6万元,公司处罚金10万元。
由于这是第一起有关网上交易的逃税案,迅速引起了网上交易从业者、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甚至有不少个人卖家担心会“殃及池鱼”。
“我认为电子商务收税为时尚早,”参与国家“十一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杨冰之旗帜鲜明地指出,现在谈电子商务要注重发展,而考量其发展目标、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产业有几个标准:有多少企业上网,有多少企业开展网上业务,还有网络消费是否成为重要消费形态,“这些目标要达到,就需要我们从税收和产品政策大力支持,否则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他看来,国家层面对电子商务态度是大力支持和扶持的,税收政策现在还不是规范的时候。
而参与规划起草的另一位专家、《电子商务世界》名誉主编赵廷超也透露,当时起草规划时“争论了很长时间”,最后定稿时叫“研究制定网上交易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赵廷超解释说,之所以叫“研究制定”,就是表示“不是马上要采取税收”。
专家们在研讨会上几乎一致认为,目前的首要目标是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他们列了一组数据指出,尽管去年全国网上购物总额突破300亿元,但是它只占到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4%,相比美国的3%还有很大差距,而韩国更是高达7%。“尽管中国即将超越美国成为互联网第一大国,但是我们的渗透率还相当低。”北京科技大学梅绍祖教授强调,渗透率低就会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专家们支持“暂不征税”的另一个原因就是,目前征收的难度相当大。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就网上交易征税的具体操作提出了三大问题:第一是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存在不确定性;第二是交易金额的准确性很难保证;第三个是应税税率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企业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对于盈利目的还是服务
目的都很难界定。他指出,目前对服务类也按照4%交税不尽合理。
征收难度还体现在征收的成本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税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指出,如果税收征管投下很多精力,只征上来很少的税收,对于征税部门来说就是得不偿失。
尽管专家们一致认同网上交易征税为时尚早,但他们也强调,这并不表示“永远不需要征税”。杨志勇副主任表示,如何判断应不应该纳税,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公平跟效益的问题。他认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如果符合条件不纳税,就意味着对其他人不公平。
梅绍祖教授也认为,提对电子商务不收税“可能不太合适”。他认为,只能在一定时期内免征、缓征或优惠,“即使美国缓征、免征也引起很大的分歧,比如实体销售就认为这是不公平竞争”,所以他主张阶段性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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