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将日记本交给李波父母的代理人。本报记者 董世彪 摄 |
学校交还轻生学生日记
■《一个日记本引发的诉讼》追踪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高三学生李波(化名)从学校宿舍楼上跳下身受重伤,其日记本被校方扣留。李波的父母以日记本涉及儿子隐私为由告上法院(本报曾于8月2日进行报道)。昨天,此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在法官的要求下,校方人员回学校取来日记本,还给了学生家长。
昨天上午8点30分,李波的父母出现在法庭外。他们认为,学校要求李波以社会生源的名义报名参加高考,导致孩子于3月7日从4楼跳下。
对此,李波所在的前锋学校表示,学校是出于调查跳楼真相才看了日记内容,并没有侵犯隐私权。“我们同意归还日记本。”校方代理人说。法官要求校方赶快拿出日记本,但出庭的学校教育处主任张亚东却称没有带到法庭。法官要求他立即回学校取。
9点30分,张亚东带着一个牛皮信封匆匆赶回法院,信封中装的就是日记本。法官接过日记本后复印了其中的内容,并在庭后交给李家。“这是孩子的隐私,拿到日记本以后我们也不会看,会直接还给孩子。”李波的父母说。
■案件背后
争议中的日记本
日记本里到底记载了什么?张亚东说,这里面有李波跳楼的真正原因。张亚东说,日记内容显示李波产生轻生的念头是在去年8月,可李波以社会生源身份报名参加高考的事发生在今年1月。学校认为,家长对孩子的精神压力和身体伤害才是学生跳楼的原因。学校留住这本日记是想留作证据,如今答应归还,是因为法院复印保存了日记内容。
鉴于对李波的保护,法官没有公开日记内容。记者了解到,日记本里面记录了李波大量关于“人类毁灭”等悲观想法。最后还有一篇遗书,表示活着没有意思,感谢所有关心过他的人。
没有停止的诉讼
昨天,李波的父母婉拒了记者探视孩子的请求。他们告诉记者,现在孩子在家中休养,由于脊椎骨折,现在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里的亲戚轮班24小时不离照顾孩子。孩子现在已经没有寻死的念头。
李波的父母称,为了孩子,他们已经支付了10万元医药费。他们准备下一步再次起诉学校,要求学校赔偿三四十万元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
■专家说法
站在孩子角度进行帮助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认为,李波自杀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所有的自杀都是内外因互相作用的。作为社会生源参加高考是个应激条件,不同的人对待这个事会有不同的反应。李波轻生也不能排除其自身的心理健康原因。
宗春山认为,既然原因复杂,学校和家长互相追究责任有可能给李波带来新的心理伤害。他希望双方能在法律责任之外,都站在孩子的角度,给予切实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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