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理由7月23日,本报收到家住河北省张家口、现在北京打工的唐小姐来信,反映她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交通事故意外受伤,却无法得到合理赔偿的问题。
7月10日下午六点半左右,唐小姐乘坐322路公交车正经过通州区四中附近。
前面一辆直行的322路车为躲避突然从侧面路口驶出的小轿车而紧急刹车,唐小姐乘坐的车由于刹车不及,两辆车发生了追尾事故。由于刹车突然且猛烈,唐小姐的嘴部磕在前面座位的椅背上,一颗门牙当场折断,另一颗门牙经检查牙根折断,被迫拔除。"当时断的牙直接掉在前面座位上,嘴一下子肿了老高。我又疼又害怕,就只知道哭了……"提起当时的痛苦情形,唐小姐仍然记忆犹新。
当晚,322路公交车所属的"客五"分公司第十一车队主管安全工作的康队长交给唐小姐1500元钱,让她先去看病,约定过后解决赔偿问题。但是这一等就拖了十几天。唐小姐在中关村做销售工作,她说她向顾客介绍商品时,总不自觉地用手去挡着嘴,"少了门牙,工作、吃饭都很不方便。以前特别爱笑,现在也不敢笑了!"唐小姐希望能够通过报社的帮助,尽快得到合情合理的赔偿,并尽快治疗。
办信过程收到唐小姐的来信后,本报群工部于7月26日下午致电北京市公交总公司的信访部门,反映了唐小姐的苦恼和诉求。并请有关部门尽快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后,督促解决问题。"客五"分公司第十一车队的上级部门得知事情的原委后高度重视,责成车队尽快解决。26日傍晚,唐小姐就接到了第十一车队康队长的电话,约定第二天见面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办理结果8月2日,唐小姐和公交公司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关于赔偿问题的协议,唐小姐得到了由保险公司和公交公司共同支付的赔偿款。
唐小姐十分高兴,她感谢本报群工部急她所急、认真办理她的来信,使问题终于较圆满地解决了。
实习生常成RJ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