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短信敲诈“偷情者”
受审时大哭称后悔
本报讯 (通讯员李力) 一段时间里,目女士经常接到陌生人以“私家侦探”的名义发来的短信,扬言要揭发她“背着老公在外边养男人”的隐私,除非她给10万元,否则就要给她点颜色看。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2月至3月间,石某在丰台区木樨园地区,采用发短信扬言揭发隐私、张贴恐吓信及放置汽油瓶等手段,对目女士、文先生夫妇进行威胁,并索得人民币6万元,石某被当场抓获。
法庭上,石某只承认敲诈了目女士,而不承认敲诈了文先生,但他承认给他送来钱的是文先生。石某告诉法官,他用四五部手机轮流给目女士发短信,目的就是挣钱。从庭审开始,石某就始终称自己只收到1万元,在法官一再讯问并晓以利害下,他终于承认收了6万元。检察机关认为,石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石某一开始接受法庭讯问就呜呜哭了起来,在最后陈述时更是哭个不停。他说:“我很后悔干这事,其实我不缺钱,也不知何时才能回家,希望法官看在我是初犯的情况下,对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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