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制毒现场 (资料图片)
由广州市警方破获、近年来仅次于“刘招华、陈炳锡最大冰毒案”的“刘法伟特大制毒贩毒案”,8月20至22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刘法伟、曹建华、吴江、黄瑞林等14人被送上了被告人席。除了被控在蕉林、养猪场等场地制造、贩卖毒品以外,几名被告人还被控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等。
6吨以上的麻黄素被制成2.5吨冰毒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底,刘法伟与冯伟明(另案处理)密谋制造冰毒,商定由刘法伟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冯伟明设工场制造。
之后,冯伟明从刘法伟那里取得由“毒枭”陈荣昌(另案处理)提供的2吨麻黄素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一农场内设工场制造出一千余千克冰毒,冯伟明贩卖后,按约定给了刘法伟港币1270万元。
2003年6月,刘、冯二人再次合作制造冰毒,冯从刘处取得陈荣昌提供的1吨麻黄素后,纠合众“马仔”在广东省从化市一养猪场内设工场制造冰毒。刘法伟派曹建华参与制造及监工,共制出约六百公斤冰毒,由陈荣昌全部收购,付给冯伟明港币450万元。随后,刘法伟获得报酬港币62万元,曹建华获得港币25万元。
2004年底,黄瑞林、吴伯达(另案处理)、冯伟明密谋制造冰毒,由冯伟明提供1.5吨麻黄素,黄瑞林纠合林华(已判刑),选定工场,交由吴江等人制造冰毒。2005年初,黄瑞林及吴江获悉冯伟明在广州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抓获,马上将赶制出的八百多公斤冰毒运至广州交给吴江贩卖。
2006年初,刘法伟以港币500万元的加工费要求“阿雀”(另案处理)将1吨麻黄素制成冰毒。“阿雀”取走250公斤麻黄素后制成75公斤冰毒交给曹建华保管。同年3月中旬,同案人“阿巨”向刘法伟购买冰毒100公斤,刘法伟即指示曹建华组织货源。曹建华与“阿彪”再次去从化市一果园的制毒工场,将半成品提炼得30余公斤冰毒,与原保管的75公斤冰毒一起凑够100公斤,交与“阿巨”派来收货的人。
据统计,从2002年到2006年4年间,这个制毒团伙共把6吨以上的麻黄素制成了2.5吨冰毒。据了解,使用30毫克冰毒就能引起中毒。没有吸过毒的人,通常1克冰毒就可能致死。2.5吨,其危害社会的程度令人震惊。
制造冰毒的同时,该团伙还涉足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麻黄素等各色毒品和制毒原料的制造和买卖。在2004年至2005年间,该团伙分别制造或贩卖了海洛因624块(约430千克)、摇头丸154桶、氯胺酮500公斤以及麻黄素3.5吨。
14名被告人中9人曾犯过罪 这是一群亡命之徒,14人当中有9人都曾经犯过罪、蹲过牢。他们除了制毒贩毒、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外,还被控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2003年,陈荣昌与加拿大籍人黄某华出现毒品债务纠纷,2003年6月10日,刘法伟纠合吴江汇合了陈荣昌,在广州市冰花酒店绑架了黄某华的儿子黄某勇,而后把黄某勇拘禁在广州市番禺区一家民宅里,直到2003年6月12日,黄某勇才被警方成功解救。
毒品案发后,警方在几名主犯家中查获了12支枪、上百发子弹。其中,一些还是杀伤力巨大的军用枪支和外国制式的军用枪支。
被告人刘法伟是否是主犯成庭审焦点
刘法伟、曹建华、吴江、黄瑞林等7人被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而刘法伟又被确定为制毒贩毒团体的头目。对此指控,刘法伟辩称自己不是老板,他没有指使,更没有强迫其他人去制毒贩毒。“他们都有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想法。”“他们是自愿的。”“我只是提供车钥匙,保管货而已。”而他得到的1270万则“是在赌场赢的钱”。
刘法伟的辩护律师说,制毒贩毒的真正头目是冯伟明、陈荣昌、吴伯达和陈森。由于四人均另案处理,这对刘法伟案件的审理很不利,对刘法伟不公平,刘法伟“受陈森的指使送麻黄素给冯伟明”,陈森才是主犯。刘法伟并没参与贩卖毒品,因为很多活动刘法伟都不在场,具体情况都是不清楚的。例如曹建华和吴江在深圳被查出摇头丸一事,并不能证明是受了刘法伟指使,因为刘法伟并不在场,也没有参加具体活动的实施,对情况也不清楚,“三人没有谁指使谁”,刘法伟不是指使人。
曹建华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曹建华是受了刘法伟的指使。曹建华、吴江只是“马仔”,“刘法伟是老板,是决策者,指挥官”,作为“灵魂人物”的刘法伟当然“不可能从事具体工作”。
此案于昨日下午5点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
游春亮 叶约龙 高艳梅
本报广州8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