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利条例下月实施
记者怀宗重庆报道 作为重庆市首部专利地方法规,《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将于下月15日正式实施。在日前举行的座谈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林炳辉表示:“这个《条例》是目前为止内容最为完善的地方专利法规。
林炳辉认为,《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创造了全国五个第一:第一次规定了建立地方的专利专项资金;第一次规定了假冒、冒充和故意侵权行为的定期向社会公布制度;第一次规定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专利审查机制;第一次规定了建立处理涉外专利纠纷的报告程序;第一次规定了建立专利管理支撑。
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贾秦英表示,《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滥用专利权,同时为滥用专利权的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参与座谈的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说:“《条例》的出台,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企业会在这个条例的鼓励和保护下,在自主创新的路上走得更为快速、更为稳健。”
尹明善表示,要求所有的企业都自己发明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误区。“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是不可能的,他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只有那么一点资金、那么一点科技力量,怎么来创造那么多的专利。对于专利保护已经过期的非专利技术可以大胆利用。”他同时建议,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非常重要的服务功能,就是把那些专利保护已经过期的技术向重庆的中小企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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