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望基本形成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持续推进
编者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民主法制建设更得到长足进步。
法制网讯 记者吴坤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持续推进,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向实现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本届立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之初,就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确立了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制订年度立法计划。四年多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了反分裂国家法,制定和修改了监督法、物权法、选举法、公务员法等近八十部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一批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相继完成,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切实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先后公布了物权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等,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其中,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后,共收到各方面意见近20万件,65%来自基层劳动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梳理出意见比较集中的11个问题再分别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用人单位、职工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将各方面意见充分吸收到法律草案中。
物权法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法律,立法难度很大,备受社会关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的基础上,又审议了6次,最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少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召开上百次座谈会和若干次论证会,直接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
考虑到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涉及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听证会的意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草案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
每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畅所欲言,充分讨论、仔细推敲,不断完善草案。有些新制定的法律,与提请初次审议的草案相比,新增加的条文占三分之一左右,内容有修改的条文占一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