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公安部和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分析指出传销活动屡禁不绝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说,传销屡禁不绝有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有相当数量的人员致富观念扭曲,投机心理浓重,短期内难以改变,这些人很容易走上传销的道路。
第二,下岗失业人员就多,社会就业压力,短期内难以缓解。第三,传销组织对参与人员实施人身、财务、精神三位一体的控制,使多数人执迷不悟,少数人也难以脱身。第四,它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配套的社会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有的基层防控能力还很薄弱,比如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使得传销滋生蔓延。第五,相关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主客观要件、证据要求、移送标准、管辖范围等缺乏明确规定,震慑力不强。第六,打击传销执法力量以及经费、手段还不足,部门之间的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还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还尚需时间,因此说,传销生存的土壤条件还将存在,这就要求我们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认为,传销屡禁不绝的原因要从传销犯罪的本质来分析。他说,传销是一种变异性很强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其称为“经济邪教”,它蛊惑人的能力是非常强的。这种犯罪行为针对人性的弱点,人们都希望致富,而且希望快速致富,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和劳动,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期望更加强烈。但是某些想致富的人缺乏专业致富手段和致富信息,所受的文化教育层次也不是很高,因此当出现一种新型神话的时候,他们很容易被这种神话所迷惑。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