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雨季,经过加固后的用碎石建成的堤坝。 朱凯
摄
在罗家会村,记者见到了该村的书记封三牛和村主任封昭平。封昭平表示,该项目主要是开发“四荒”,在开挖的地方将会种植果树,此项目的开发商是个人,村里与其签订了50年的承包协议。当记者问到开发的山岭是否在“2811”植树造林工程范围内时,两人均给予了肯定答复。令人感到费解的是,两人不仅对具体的开发面积和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说不清楚,并且双方签订的协议也不知放在何处。
对于村民所提出存在生命财产危险的疑问,封昭平表示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
记者采访下槐镇党委书记刘书文和镇长韩江涛时,刘书文表示,该项目是罗家会村与开发者双方签订的协议,镇里对此事有所了解,该项目并没有通过立项审批。至于双方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开发面积、开发目的等情况,他们表示并不清楚。刘书文还向记者表示,该项目是占用了“2811”和“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工程用地,当地的林业局已经对开发者进行了几万元的处罚。
对于记者提出的山脚下的农户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刘书文表示他们也到现场看过,认为从地形上看没有问题,但是不敢百分之百保证不出问题。他说,今年雨后积水达到两米的情况是比较危险,但是村干部和开发者联系进行了排水,没有出现危险。同时他还说,该项目村民同意,村干部支持,镇里也不反对。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刘书文表示他们正在和开发者商谈给农户参加保险的事宜,但是参加保险的是农户的住宅,村民自身并不给投保,因为人可以离开住宅,不会有什么危险。对村民提出的搬迁要求他却认为并不现实。
一方面,开发项目已经违背了“2811”工程的初衷,另一方面,开发项目造成的破坏已经给当地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植树造林,保持太行山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平山县出现前面造林、后面毁林的情况,不知当地负责人该负怎样的责任?更何况如此“开发”已经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在1996年,太行山区遭遇的洪涝灾害中,罗家会村的村民住宅就有大部分被毁坏,很多当地人对此记忆犹新。在雨水较少的今年,村民或许侥幸逃过了厄运,但在今后将会怎样,我们无法得知。这些如同生活在“覆巢”之下的村民与开发项目经济效益之争将会何去何从,更是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