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获得捐赠免税资格
本报讯(记者 尹 熙) 8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07〕112号文件《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获得捐赠免税资格。
《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等16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有幸成为获得捐赠免税资格的单位之一,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工作组织的大力支持和信任。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成立于1991年7月,是非营利的、公益性、全国性的社会团体,2000年以来,开展了大量的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工作,范围涵盖: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和孤残儿童的助医、助养、助学;扶老、助老、残疾人就业;弱势群体扶助;社区服务和志愿者发展等。几年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接受社会捐款6000余万元,已为万余弱势群体提供了扶贫解困、助学就业服务;已经使1100名贫困家庭病残儿童通过外科手术痊愈;用于30个福利院孤残儿童教育和家庭寄养;修建甘泉水窖3500多个;为河南艾滋病高发区修建孤儿“茹心家园”两座,工程正在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