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节能减排要与负责人业绩挂钩
本报讯(记者王刘芳)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很快将新增节能减排指标。昨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召集央企负责人召开节能减排工作大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将把央企的节能减排工作与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挂钩,并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节能减排不仅是央企作为企业公民的义务,也是事关其经济效益提升的大计。据介绍,煤炭成本在央企五大发电集团总成本中所占比重高达60%左右,燃油成本在三大航空集团总成本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40%。央企节能减排对缓解全国的能源紧张局面意义重大。从行业看,中央石油石化企业能源消耗占全国的5.8%,冶金企业占全国的2.9%,在其他行业中,中央企业的能源消耗也占有一定比重。从企业看,纳入国家重点监控的千家企业中,中央企业有近230家,“十一五”期间承诺节能2000多万吨标煤,占千家企业节能总量的近四分之一。
会上,国资委为央企设定了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末,确保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要力争在2009年底提前完成上述目标;国资委确定的30家“重点型”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要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资委还印发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奖励办法》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目标》三个征求意见稿,欲以严格的制度确保央企如期达成节能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