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机关“三基”工作纪实(上)
编者按
2006年,公安部做出了在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战略决策,被称之为“三基”建设。决策出台后,辽宁省公安机关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基”建设突飞猛进,受到了公安部党委的充分肯定。
本报从今天起将陆续推出辽宁省公安机关“三基”建设工作的系列报道。
本报记者 张国强
339、279、401和4.2%、10.5%、1.5%、2.8%这样两组数据,单纯去看,未必能发现什么规律,而与辽宁省公安机关的“三基”建设结合起来,便可发现其中的玄机。
2006年,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出台加强公安“三基”建设文件339件,召开现场办公会279次,召开研究公安“三基”建设的县区以上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401次,就公安机关的一项工作所出台的政策、文件数量之多、支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2006年和2007年前六个月,反映全省社会治安状况的刑事、治安、交通、火灾等几项主要指标全面下降,平安辽宁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
构建和谐社会之基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紧紧抓住创建综合治理先进省和构建和谐辽宁的整体规划,主动把“三基”工程融入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发展大局当中,与创建平安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同呼吸共命运。
而在公安“三基”建设的不断推进当中,各级党委、政府也真切地感受到,公安“三基”建设已经成为争创全国综治先进省进程中的重大载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营造平安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今年1月和4月,省委、省政府连续两次召开全省公安“三基”建设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出席会议,并提出“今后两年,在加强公安工作方面,重点就是支持"三基"工程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尤其是专项资金要保障到位”的要求。
沈阳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有市直36个委办局负责人以及18个区、县(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公安“三基”工作会议,把“三基”工程建设的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的专项督办,要求各部门在土地供应、提高民警政治待遇、减免税费等方面给予公安机关政策支持。
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2006年初,在广泛调研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辽宁公安厅把“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细化分解为符合本地实际的情报信息、防控体系、科技强警、警务保障和队伍建设等“五个工程”。
在“三基”建设中,省公安厅党委采取了签订责任状的方式,每个工程由一位厅党委成员负责,与厅机关23个相关警种的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各市局层层签订责任状,在全省公安机关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齐心协力抓“三基”的工作局面。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要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三基”建设。而辽宁公安厅党委自我加压,于去年末提出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还利用督察力量督促推进“三基”建设,去年,省公安厅从各市抽调一百多名督察人员,由厅领导带队,对厅机关23个责任单位、全省44个县(市)局、74个城区公安分局,连续组织了两次集中督察和考核活动,对各市局进行全省大排名。
三项指标印证“三基”成果 基层强、基础牢、基本功过硬,有效地提高了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造平安的能力。
2006年,辽宁公安机关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等各项考核指标,在连续四年下降的基础上又呈下降趋势。全省共立刑事案件157636起,同比下降4.2%,其中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八类主要案件23293起,同比下降10.5%;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28202起,同比下降21.1%;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5.8%、26.7%和31.5%。
2007年上半年,全省刑事案件和八类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1.9%和9.6%;火灾事故起数、死亡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55%、25%、9%;交通事故起数、死亡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3%、16.3%、32.8%。全省“无毒社区(村屯)”创建覆盖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了90%和50%以上。省、市、县三级“平安单位”创建率分别达到全年指标的89%、8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