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一村民王明殿十多年来共捐钱捐物累计100余万元,可随着自己的“出名”,麻烦却越来越多,其中尤以各种各样的“索捐”让他非常烦恼。仅在今年,他就遭遇138次上门“索捐”,最多的时候,一天竟有12人上门“索捐”。
(见8月28日《深圳商报》)
王明殿的遭遇并非个例。近日,多位慈善人士在北京参加某慈善活动时,讲述了他们经历的各色“索捐”:一农民上门求助没拿到钱,就横躺在慈善人士经营的饭店门前“逼捐”;有人趁慈善人士的家属住院,到病床前吵闹;有人叫上一帮大汉登门“要钱”,随后半夜打来电话要求“意思意思”……严格来讲,上述“索捐”行为有的已经发展到强行讨要甚至敲诈勒索的地步,称其涉嫌违法并不为过。这种做法不仅会令热心的慈善人士寒心,更有可能导致民间慈善资源由稀缺变枯竭,从而动摇民间慈善的社会心理基础。目前,我国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尚在建立建全之中,而蕴积在民间的慈善需求又十分巨大,由此,源于个人的民间慈善资源就成为某种弥足珍贵的稀缺资源,政府和社会舆论也对民间慈善给予了广泛的宣传与褒扬。可如此一来,又形成一种怪圈———越稀缺越珍贵,越珍贵越令人期待。于是,民间慈善资源如荒漠中的涓涓细流,被越来越多的渴求者期待着、索取着,甚至不择手段掠夺着,乃至不堪重负。上门“索捐”的人大部分是确实困难。对他们的行为固然可以批评、谴责,但这并非治本之策。或许我们应该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发展政府慈善事业这个层面上,多做些实事。(作者:卢荻秋)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