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曾于今年3月间遭中国劳工通过马青总团投诉局副主任孙艪华指责欠工资和扣护照的建筑商人,8月27日入禀马来西亚新山高庭起诉孙艪华诽谤,要求法庭判孙艪华赔偿其500万林吉特。
这宗民事诉讼案的诉方共有4名,第一名是陈大福,第二名是陈大福的妻子罗玉莲(代表福胜建筑工程),第三名是陈庭根以及第四名福胜建筑私人有限公司。
陈大福是福胜建筑工程和福胜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罗玉莲是福胜建筑工程的董事;陈庭根是福胜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以上4名诉方通过新山黄高明律师入禀新山高庭,指本案惟一的辩方孙艪华在处理9名中国劳工的投诉事务时,对其造成了名誉上的毁谤。
9名在新山当建筑工人的中国劳工曾于今年3月19日,在孙艪华的安排下,向传媒指责他们的雇主拖欠工资、扣押他们的护照和。这批劳工也举大字报对他们的不获善待作出抗议。
诉方在讼状中指辩方的上述安排在塑造个人政治形象之际,却损毁了诉方在建筑界的名誉,造成诉方在业务上承受了严重的损失。
诉方在讼状中指出,虽然诉方曾通过传媒对有关的指责作出澄清,可是辩方依然对诉方作出指责,进一步对诉方造成伤害。
诉方指出,基于公平处事原则,诉方曾于今年3月27日通过黄高明律师发信给辩方,要辩方无条件收回先前所作的指责并作出道歉,以及要辩方承诺不再重犯。可是辩方却不予理会,甚至再次安排了新闻发布会对诉方作出指责,以及安排9名劳工向中国驻马大使馆投诉。这更进一步使这个课题更为扩大开去。
因此,诉方要求法庭判令辩方赔偿包括名誉损失、业务损失等在内的概括性赔偿300万林吉特,以及严重损害或惩诫性赔偿200万林吉特。他们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以禁止辩方再次发出类同的毁谤性言论。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