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促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8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前,王兆国亲切会见了与会代表并讲话。本报记者许之丰摄
本报北京8月30日电(记者王娇萍郑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今天联合在京召开全国促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会见了与会代表并讲话(全文另发),强调要深化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重大意义的认识,推动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王兆国指出,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国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要抓住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有利契机,引导企业和职工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企业行为、保护职工权益。要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自觉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努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焕发劳动热情,提高自身素质,在促进国家和企业发展的同时,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自身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互相配合,抓住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共享成果。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陈锦华参加了会见。
会议表彰了郑州铁路局等298家企业和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5个工业园区,分别授予它们“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据了解,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自去年7月在全国范围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来,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调动广大职工和企业的积极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会上讲话,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积极会同工会和企业组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发展,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使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转变为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过程,转变为有效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的过程,转变为不断增进社会和谐的过程。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要求认真总结推广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的经验。她强调,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合力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格局;抓住要害,将重点由公有制企业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特别关注国企改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生产生活需要与遇到的困难,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努力扩大创建活动成效;加大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把握主线,带动工会整体工作创新发展等,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质量与水平。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在讲话中要求各级企业联合会、广大企业和企业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树立和谐发展理念,创建和谐企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全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书记处书记张秋俭宣读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决定》。
河北、浙江、山东、四川等省的有关省委、省政府领导,辽宁省沈阳浑南新区管委会等2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代表,天津国际联合轮胎橡胶有限公司等6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主持会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全总副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王东进作会议总结。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华福周,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乔传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彦宁,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陈光复等领导参加会见并出席会议。徐振寰、徐德明、董力、张鸣起、陈荣书等全总领导参加了会见。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全国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副主席,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国国防邮电工会、中国民航工会有关负责人等近5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