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沙兆华)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83元以下的五类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将是今年我省农村低保的重点补助对象。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预计今年全省保障人数在100万左右,补助金额不低于月人均30元。
按照低标准起步、窄范围施救、逐步拓宽的原则,到今年6月底,全省122个县(市、区)和16个非行政区都出台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文件,将90万人纳入了保障范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亿元,人均月补差27元。
按照“逐步拓展”的原则,今年,我省将重点保障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绝对贫困线683元以下的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的五种农村绝对贫困户。全省保障人数增加到100万左右,保障率大体上为全省农业人口(4148万人)的2.5%%,月人均补助金额增加到30元。
副省长杨泰波出席会议。他要求,各地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不搞“一刀切”,由县或市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低保操作要实行阳光操作,当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增发或减发停发低保金。要规范低保资金的管理,实施社会化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家庭账户,按季度通过银行、信用社、邮局等金融服务机构,直接、及时将低保金发放到户。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