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1日电(记者刘阳、李鹏翔)开学在即,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郑年春表示,湖北省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和中职学生的资助力度。2007年秋季国家助学资金地方分担部分共计5.58亿元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市、县级财政不再列支此项开支。
郑年春说,2007年秋季湖北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共需5.56亿元,其中,地方分担2.08亿元。湖北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投入所需资金约为8.75亿元,其中,地方分担3.5亿元。为了保证资助资金地方分担部分按时、足额、顺利到账,湖北省政府决定,上述地方分担部分共5.58亿元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另外,今年湖北省级财政为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安排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共9000万元。
湖北省正在着手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制度,以确保每一个贫困生顺利入学。
在秋季开学前,郑年春代表湖北省政府向社会作出承诺:保证让省内每一个收到高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顺利入学。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