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泽春 通讯员周建平严爱妮)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加强对监外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对全市19个乡镇、办事处的63名监外执行罪犯实行建档帮教管理,将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帮教管理落实到基层社区、村委会。
近日在该院监督下,脱管长达6年的罪犯陈爱民主动到该市公安机关投案,现已被收监。
麻城市铁门岗乡农民陈爱民1999年10月21日因故意伤害罪被黄冈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案犯李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2001年7月25日,湖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李某、陈爱民在法院审理期间先后因病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黄冈市中级法院对罪犯李某、陈爱民宣判后送监管部门收监,监管部门以李某、陈爱民患病为由拒收。
2001年12月,黄冈市检察院收到李某、陈爱民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之妻祝某的申诉信,黄冈、麻城两级检察院就二罪犯判决后未交付执行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黄冈市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先后多次派员到麻城市协调督办,并于2004年12月9日在麻城公安局铁门派出所的配合下,将罪犯李某缉拿交付执行。但罪犯陈爱民自取保候审后借治病为由不知去向。今年7月18日,黄冈市检察院、公安局会同麻城市检察院再次为罪犯陈爱民未交付执行问题到麻城市公安局进行协调督办,不久前,陈爱民在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规劝下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