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羊凯江认为,学生校外租房会带来方方面面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的确应该有所动作,但教育部在2004年、2005年两次发出过类似规定,最终却不了了之,可见学生校外租房问题并非一纸“禁租令”可以解决的。
羊凯江认为:对于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来说,高校对他们的管理应变“堵”为“疏”。一方面学校宿舍应该改善条件,创新管理手段,吸引大学生们真正参与并热爱校园生活;另一方面,可以考虑针对校外租房者这一特殊群体建立特殊的管理模式,例如加强安全教育、给校外租房者买保险等社会服务形式加以管理。
教育部的“禁租令”真能起到“禁租”的作用吗?不少大学生对此持有异议。
同济大学潘维怡同学认为,“当前的大学集体宿舍是无法满足部分同学的生活、学习需求的,学校宿舍硬件、软件都需要提高,管理手段也要不断创新。”
复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刘勇认为,“禁止在外租房在法律上没有依据,这一禁令主要是为了学校便于管理。但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对学生群体作出人性化的区分,灵活管理,而不能像‘大人管小孩’一样管得太死,要根据不同人群区分对待。”
“中国的高中大多实行严格的“准军事化”管理,对于刚刚经过高中阶段的大一、大二学生而言,确实应该让其在集体宿舍中融入集体生活,否则不利于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完善的社会交往能力。” 刘勇说。
刘勇认为,但对于已经是成年人的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来说,他们已经具备了成熟的心智,对社会也有了一定的认知,也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租房主要是为了寻求一个独立的空间、一个自由思考的地方。对这一种情况,学校应该允许。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教育专家熊丙奇则建议中国高校可以向境外大学“取经”,例如学习香港中文大学的书院制等。熊丙奇介绍说,每年进入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从学校的四大书院中选择一个,成为这一书院的学生,进入这一书院的宿舍区住宿与生活,这些学生按照自己的院系选择课程在校部上课,而下课之后则成为书院的一员。
熊丙奇说,香港中文大学负责学生宿舍管理的老师,大多是教授,他们不但鼓励学生自发开展活动,而且还会策划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给学生们开讲座,一起搞活动,开展语文训练、领袖训练、文化及健康训练、社会服务等。书院还邀请学校的其他教授来担任学生们的辅导老师,这些辅导老师每人约带40名学生,每两周至少与学生们聚一次,谈人生与理想, “教授和学生朝夕相处,真正做到教学相长,而且成为一个温暖之家,这才是吸引学生入住宿舍的一个根本之举。”熊丙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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