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9日,江西的王云林在帮助村民灭火时献身,其生前的债务变成一笔糊涂账。在丈夫去世几天后,其妻陈美丽顶着非议,张贴通告,为亡夫还债,演绎了一个美丽的故事。(见9月2日《江南都市报》)
陈美丽所偿还的债务中,有许多是没有契约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债主们不能提供契约等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她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因此,她积极偿还债务,实质上是一种道德自觉。而那些债主当初没有要求她的丈夫在借钱时签订契约,大概也是基于道德上的互信。这表明,在当下我国的某些乡村,人们仍然习惯于遵循道德秩序而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和谐。当前,法制的不完善令许多有识之士忧心忡忡。完善法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无疑是当务之急,但法制不是万能的。事实上,陈美丽还债事件以及时有发生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事件都说明,传统道德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十分重要。
孟德斯鸠指出:“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尽管道德秩序在我国的一些乡村社会仍然起着法律所不能起到的作用,但新闻报道也指出,陈美丽的这一举动“顶着非议”,为许多人所不理解———小女儿久病无钱医治,大女儿也面临辍学,道德的自觉使她的人格和姓名一样美丽,但也使她的生活陷入困境。
这不仅是陈美丽的困境,它更像一个寓言,意味着道德本身的困境———尽管道德在乡村社会仍有丰厚的积淀,但这种积淀也正在逐渐地消耗着,渐渐失去了舆论的支持。所以,陈美丽需要帮助,道德也需要救助。
“我愿证明,凡是行为善良与高尚的人,定能因之而担当患难。”(贝多芬)我相信,陈美丽终会战胜困难,但她现在最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也相信,优良道德传统是我们的社会所不可缺少的,但它需要切实的重视、尊崇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