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院与金融界商讨如何追债 本报讯 9月4日上午,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执行局与十多家金融界的债主探讨如何向“老赖”“追债”。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天鸿说,金融债权案件在全部执行案件中占比例16.7%,且标的额大,已执结的案件平均标的额为225万元。
珠海中院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收案344件,结案264件,结案率为76.7%,执结标的额6.64亿元。
珠海中院列出了一串“老赖”“黑名单”,大约涉及2.5亿元的债务。王天鸿说:“有抵押物、有保全财产的容易执行,没有抵押物、没有保全财产的难执行。因此,掌握诉讼保全的时机很重要。”某科技公司欠下农行贷款,而该公司产品价值很高,很容易转移。珠海农行上午递交保全申请,珠海中院下午就进行了查封。
由于各金融机构和珠海中院执行局的努力,各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比例都大幅下降,最多的下降了38%,减少了20多亿元的不良资产。法院甚至帮助债主们查到他们原本不知的“老赖”名下土地,目前,地价飙升,有利于债权人清收欠债。
珠海中院建议,与各金融机构间建立联动机制,由法院向金融机构通报“老赖”名单,金融机构联手拒绝给上了“黑名单”者贷款,让他们信誉受损,让他们的客户不敢赊货。(林丹)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