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
迅之
近日京沪两大城市可谓甚是热闹。沪上这边刚规定“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者一个自然人居住”,活生生地要拆散同居非婚男女以及同居好友,惹来网友炮轰;首都这边也不甘寂寞,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在近日发布的通报中要求“五不租”,其中有一条颇具争议,将违背生活作息规律的可疑人员纳入了“不租”的范畴。
细细一对比,作为长期上夜班、生活作息一向不规律的笔者本人,顿觉万幸起来。一幸当初没跟着北上的大军到首都觅食,否则,岂非要流落街头,从此影响伟大首都的光辉形象?二幸没学旧社会的许文强那般到上海滩闯天下,不然,今天一个禁令,明天一个不许,搞不清楚哪天就在“无知状态”下违了沪上新规,被驱逐出界了。世道变了,祖国两大中心城市的管理制度是不断“创新”了,却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大都市可不是那么容易生存的,大都市嘛,总得有大都市的生存法则。人家要的是体面。
只是苦了那些在首都夜间出行、出工的人们,倘若在京城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屋,又被怀疑成为可疑人员(怀疑是不用上税的),他们该到哪里居住呢?我却突然替雷锋同志打抱不平起来。想当年,雷锋可是经常在夜间当好人做好事,溜达出来帮人修理东西、帮战友缝补衣服,以便不留名,默默地当“毛主席的好战士”。可要是如今搁在首都当平民,雷锋会不会被房东当成可疑人员上报有关部门,赶出房屋呢?
据有关统计数据,在我国,由于工作或职业需要,数以亿计的人们过着昼夜颠倒的生活。北京出台这样一个规定,想必是“想为人民所想,急为人民所急”,考虑到昼夜节律颠倒对人体的生理功能和代谢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吧?通过不租房的方式来逼迫生活作息不规律的人员恢复正常生活、朝九晚五,也确实算得上是一个绝妙的主意了。如果推广开来,全国人民从此不上夜班,岂不是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工作制度大改革?
创新啊创新,城市管理制度就这般以大无畏的创新精神朝着“卓越管理”的目标迈进。其实,转念一想,对雷锋这样的好人大抵某些城市管理人员还不敢明目张胆地反对,但是,找个光鲜的借口,把管理者眼里觉得带刺的包括本来不长刺的一并扔到别的地方去,却是可能的。譬如因为觉得夜间有些不正当人员在从事不正当交易,一时半会又没找到什么好办法全部禁绝,索性就以“壮士断腕”般的勇气禁绝一切夜间行为,确乃大气魄也!只不过,照此逻辑,如果白天有人犯罪,是不是白天的所有行为也要禁绝呢?
或许,管理者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在于打击丑恶,造就朗朗乾坤,却不晓得打击罪恶不能以伤及无辜为代价。京沪两地个别管理政策引发的争议恐怕就在于此。其实,求政绩就求政绩吧,何必要牺牲一些本就弱势的普通公民的合法利益呢?不然,这边乾坤朗朗了,那边天又黑了,还要折腾到何时才还一清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