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汕头市纪委监察部门昨天通报了关于澄海区“10·18”爆炸事故的处理情况。据了解,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对此事故负有责任及涉嫌犯罪的澄华街道岭亭居委村民蔡旭生等人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负有责任的有关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受到政纪处分。
2005年10月18日下午4时,汕头市澄海区宁川西路一非法运输货场发生一起集装箱爆炸事故,造成现场搬运工人、验货员和司机等8人死亡、5人受伤(本报2005年10月19日曾作报道)。经查,事故直接原因是湖南浏阳万乐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赵炎林违法生产的火药帽经徐敏、张毅、杜绍连与香港国际玩具贸易有限公司汕头代表处合作,进行非法运输买卖。当天下午在蔡旭生的非法货场,由货场工人将50箱火药帽搬运至集装箱货柜车上时发生意外爆炸。
相关责任人澄海区澄城交通管理所所长吴金河、澄海区交通局交通管理股股长杜绍贵、澄海区广益工商所所长林晓、副所长黄初阳、澄海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蔡绍荣、广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欧阳树奇等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方一庆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