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身份证可查个人信用报告
晨报讯 (记者 李若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昨天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时表示,北京的居民如果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可持身份证到当地央行征信部门办理,具体地址是月坛北街恒华大厦907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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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1月开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正式运行,共有5.8亿名自然人的信息进入该数据库,包括个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贷款和信用卡等信息。
逾期还款等不良记录不能删除 5.8亿自然人已纳入信用数据库
晨报讯 (记者 李若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昨日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时表示,北京的居民如果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可持身份证到当地央行征信部门办理,具体地址是月坛北街恒华大厦907号房间。
从2006年1月开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正式运行,共有5.8亿名自然人的信息进入该数据库,包括个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贷款和信用卡等信息。
邵伏军指出,当个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时,如果并非本人原因导致,则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删除。例如,如果个人身份证被别人冒用于骗贷,法院把案子审清后,银行可以删除骗贷造成的不良记录。如果不良记录是个人原因导致,则个人只能加注声明,而不能要求删除。例如,如果某人记错了还款日期,导致房贷或信用卡还款逾期,即使后来如数偿还,逾期记录仍将保留在信用数据库中,不能要求删除。
邵伏军指出:在国外,负面的个人信用信息一般保存7年时间,破产记录一般保存10年时间。央行目前正在研究相关法规,以确定不良记录在信用数据库里的保存时间。
邵伏军表示,个人如果发现信用记录有错误且不是个人原因导致,可以向央行各地分支行的征信部、央行征信中心和报送信息的银行提出异议,要求核查。
除了收集银行信用信息之外,央行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正在扩大信息采集和联网查询的范围,目前已经纳入数据库的非银行信息包括:9个城市的养老保险信息、900多家拖欠工资的企业信息、250多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信息、1.5万条企业的环保违规信息。金融机构网点已于今年6月实现和公安部的身份证系统联网核查,9月底之前将和质检总局实现联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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