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审计官员驳扁:“国家机密”不等于机密预算
台海网9月13日讯 陈水扁日前裁示将涉及机要费的发票收据列为永久机密,台湾“审计部副审计长”林庆隆昨天在“立院”数度强调,依预算法规定,机要费全属公开预算,而“国家机密”不等于机密预算,机密预算也不可以事后核定,形同间接驳斥陈水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联党“立委”黄适卓追问马英九特别费案问题,林庆隆说,首长特别费是作为首长或副首长统筹用于职务上的招待、馈赠费用;“审计部”审核各机关财务收支,若支用特别费上注明用于个人款项,就认为不符合”行政院“规定。
台“立法院”昨天进行“审计长”被提名人林庆隆资格审查,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与卢秀燕都紧咬机要费问题,赖士葆说,他清查后发现近两年陈水扁的机要费被违规支用超过五千一百万元新台币,其中包括违反预算法规定,每月提拨十六万元新台币作为吕秀莲的特别费。林庆隆表示,有关“总统府”违法支用机要费的问题,“审计部”会密切注意司法机关的侦办进度。(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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