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10个月后,房主以地板受潮损坏家具为由,采取“非常手段”索赔——
装修工头被“软禁”11小时
贵阳某装修队工头黄某某没有想到,在接到给他介绍业务的电话赶到一家夜总会见面后,才知道是10个月前请他做了室内装修的房主刘某某要他赔偿与装修有关的3万元。
赴约陌生电话
昨日上午,本报新闻热线6774488接到曾女士报称,她的丈夫黄某某被人非法拘禁,对方要求她们给1万元才放人。当记者赶到贵阳松山村时,曾女士等人已交钱“取回”丈夫。据黄先生介绍,9月11日晚上9点过钟,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请他去接洽一起室内装修工程,他按约定地点赶到位于沙冲路的神话夜总会,才知道等候他的其中一人,是10个月前他负责装修的一家房屋的房主刘某某。刘某某等人带他去家里,坚称是墙底渗水导致组合柜及地板不同程度损坏,要求他赔偿3万元。他一再申明木地板不是他装修的,并表明他装修的墙体上没有漏水,但刘某某说不赔钱他就不能走。
湖边住了一夜
黄某某称,随后刘某某开车将他带到油榨街,买了些吃的后将他拉到阿哈湖边的一栋房屋内,将他关在其中一间小屋子里。之后,刘某某打电话通知他妻子准备3万元才能取人,经过“讨价”最终议定为1万元。
昨日上午,妻子电告钱已经准备好后,刘某某等才将他带到刘家,妻子等人将1万元现金送到后,他最终得以与家人离开。
房主称怕他跑
当天下午,刘某某来到报社,主动找到记者。昨晚7点,记者来到刘某某家,他称木地板与靠墙的组合柜受潮损坏,是黄某某对墙体防水处理不当所致。但刘某某也表明还没有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刘某某称,他通过朋友以陌生电话通知黄某某,是怕用自己的电话联系黄某某不会面。至于把黄某某连夜带到阿哈水库的一间屋内,是因黄某某是外地人怕他逃跑。但他表明他和朋友并没有威胁黄某某。刘某某称他是小河区某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他对此事已掌握好“尺度”,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非法拘禁。
律师认为属于非法拘禁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李康春律师,李律师认为,不管是任何纠纷引发争议,都应该通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采用这样的方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对此,黄某某表示将向警方报案。
作者: 本报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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