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邱伟) 昨天,通州区永顺镇岳庄村党支部女书记常秀芹在通州法院出庭受审。常秀芹涉嫌雇人深夜强拆民工子弟学校,与其他3名策划实施拆迁的被告人一同被指控犯故意损害财务罪。
去年7月24日凌晨,4辆铲车和数十名男子冲进通州永顺镇自奋希望学校,打伤学校工作人员,推倒房屋,造成27万余元损失。
事后,岳庄村党支部书记常秀芹被检察院以故意损害财物罪被提起公诉。
作为第一被告人,常秀芹当庭认为指控不属实。她说因镇里要进行新村改造,学校所在的位置需要重新规划,但学校不同意搬迁。村委会集体决定起诉希望学校,法院也判决学校腾空17间房屋。但学校提起上诉。眼看着与开发商约定的8月拆迁截止日期临近,常秀芹决定找人拆学校。
检方指控,案发时双方的诉讼还在二审当中,常秀芹向卢某等人隐瞒诉讼事实,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强行拆除了学校房屋,该行为违法。事后,卢某等人拿到了开发商支付的20万元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