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 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14日再度秘密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案。合议庭就日前陈水扁将本案部分卷宗资料核定为“绝对机密”,由检辩双方提出说明。
检察官指出,依有关法令规定,核定为“绝对机密”,不能以掩饰特定人的不名誉行为为目的。
合议庭在庭讯后表示,检辩双方对此问题若还有意见,可在9月26日以书面陈述意见,法院将参酌后另行择期审理。
去年11月,台湾检方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待其被罢免或卸任后再予追究;其妻吴淑珍诈领1480多万元新台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被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被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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