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检察院强化对办案部门的执法监督
执法档案:一个错字也不放过 本报讯 (记者沈义通讯员毛昌林)“有了执法档案,现在不敢写一个错字,或出现一次不规范用语,否则会记录在我们的执法档案上,不但要扣分,还要与年度工作考核评比挂钩。
”9月12日,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一名干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悉,今年年初,巫山县检察院为增强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责任意识,推出了富有特色的执法档案体系。在执法档案体系中,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8个业务部门具有执法职能的干警均需建立执法档案。执法档案包括个人自然情况、执法资格认定、学习培训情况、考试考核情况等内容。
执法档案由该院政治处统一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并与廉政档案有机结合。执法档案要求检察干警办结案件后,如实填写《执法活动情况登记表》、《案件质量评价表》等,并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执法档案体系依据不同部门的具体执法事项,确定每名干警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再制定加减分标准,由政治处、纪检监察、法律政策研究室等部门会同执法部门负责人,定期对干警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评定时不仅以个案相关登记表为依据,而且要对执法办案数量、投诉控告、执法工作创新等多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年终将所有干警评分情况汇总报院党组审查后向全院公布。
另外,干警的执法年度总分将作为个人年度评选先进、晋升职务和级别的重要依据。对未达到规定得分或排列在末尾的,由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在执法中造成严重失误和不良后果的,报送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业务部门干警的办案情况进行了几次评比检查,均未发现办案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