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宝琨通讯员宋萍)为骗取动迁补偿款,竟伪造法院民事调解书,欺骗动迁单位。9月1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翟晓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的翟晓萍离婚时,经法院调解,其离婚后暂住其前夫母亲家的一间屋里。
2005年10月,翟晓萍的前夫母亲家房屋被动迁。翟晓萍从动迁单位打听到,法院在她离婚时如果把她暂住的那间屋判给她,她就可以拿到5000元的动迁补偿款。于是,翟晓萍花钱请人伪造了一份民事调解书,将她暂住的那间屋改为由其“居住”。2006年1月,翟晓萍将伪造的民事调解书交给动迁单位要求领取动迁补偿款时,被发现其所持的民事调解书属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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