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9月17日电记者周崇华今天上午,宁夏自治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利爱国在向中央综治委督导检查组汇报“平安宁夏”建设情况时说,自治区和各地综治委加强对实现平安建设创建目标的县(市、区)和基层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检查,仅今年上半年,就有36个单位分别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
宁夏新一届党委把建设“幸福宁夏、文明宁夏、法治宁夏和平安宁夏”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明确提出到明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时,全区90%以上的县(市、区)要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力争把宁夏建设成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省区之一。全区各地围绕这一目标,广泛开展了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庄(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大道(铁路线)、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到2006年底,全区已有19个县(区、市)进入平安县(区、市)行列,创建达标率达86.4%。
今年3月、5月、6月和8月,自治区综治办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先后对全区26个市、县(市、区)和一百五十多个基层单位的创建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导,各级综治委对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13个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8个单位实行了黄牌警告;对15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自治区综治委还对整治非法原油脱水厂(点)不力的盐池县、彭阳县下发了《重大问题整改通知书》,促使治安隐患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