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专电 欧洲初审法院17日驳回美国微软公司上诉请求,维持欧盟委员会关于微软公司违反欧盟竞争法的裁定。
位于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在判决中说,欧盟委员会已经明确说明微软公司的做法伤害竞争对手。法院还对欧盟委员会向微软开出的4.97亿欧元(约合6.13亿美元)巨额罚单予以支持。
“法庭注意到,由于捆绑销售,消费者在获得"视窗"(Windows )操作系统的同时自动获得了微软公司的媒体播放器,这一点毋庸置疑,”欧洲初审法院在当天的判决中说,“从此意义上讲,法庭认为,即使微软公司没有为媒体播放器另外加收费用,以及消费者没有被强迫使用媒体播放器,这些事实都与结论无关。”
欧洲初审法院说,微软公司可于两个月内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
欧盟委员会2004年裁定微软公司违反了欧盟竞争法,除要求微软公司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视窗”操作系统版本和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技术信息外,还对其罚款4.97亿欧元。微软公司当年6月向欧洲初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推翻欧盟委员会的裁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去年7月还以微软公司不执行2004年的裁定为由,对微软公司增加2.8亿欧元(3.9亿美元)罚款。今年3月,欧盟委员会基于同样理由,宣称可能要对微软公司再次处以每天300万欧元(416万美元)罚款。目前,欧盟委员会仍在审议微软公司提交的答复,尚未作出处罚决定。
欧盟委员会17日对欧洲初审法院判决结果表示欢迎。微软公司律师布拉德·史密斯说,微软公司尚未决定是否就此案向代表欧洲最高仲裁机构的欧洲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