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百元未做术前检查 母婴染艾滋难断是非
检察官积极调解化解矛盾,患儿获赔11万,检察院着手提出建议避免医疗纠纷
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不辞辛劳为我们奔走,我们的事让你多费心了,我们对处理方式非常满意。
母婴同时感染艾滋
孩子出生,对于一个家庭来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在重庆打工的余新不会忘记,2002年9月20日,他的妻子李慧在农村老家的医院生下儿子。可是,他的妻子却出现产后大出血的症状。随后,李慧被送到当地的县级医院输血治疗,5天后顺利出院。
2004年5月,李慧开始出现反复咳嗽、胸痛等症状,服药也不见起色。9月底,余新陪着妻子到我市一家大型医院诊断治疗,结果发现妻子患上艾滋病。10月15日,经检查发现,两岁多的儿子余林也感染上了艾滋病。两天后,李慧因医治无效离开人世。
患者家属索赔百万
在遭受重大打击之余,余新思前想后,认为是那家县级医院在给妻子输血时感染。于是他找到医院索赔,可是多次交涉无果。气愤难平的余新于2005年4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医院、县血站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150万元。
为了查清事实,法院先后委托重庆市渝中区医学会、重庆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均认为,医院和血站的医疗和采、供血行为,与李慧感染艾滋病之间无明确因果关系,不构成医疗事故。据此,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余新的诉讼请求。
检察官协调化解矛盾
余新及家人不服法院判决,向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申请了抗诉。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民行处的检察官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双方均无充分证据。
同时,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小余林已进入发病期,需要治疗,余新一家经济上十分困难。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多次召集当地卫生局、医院、血站与余新及家人座谈协商,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医院、血站从人道主义角度,一次性补偿小余林11万元,并每月补助2600元的生活和医疗费,至到其生命终结。这桩长达2年的医患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检察院建议避免纠纷
“如果事先做了术前四项检查,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民行处处长洪富不无感慨的说。“术前四项检查”是指手术前对患者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的相关病原学检查,这不仅可以有效分清责任,防止医疗纠纷,而且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治疗患者疾病,预防母婴艾滋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据记者了解,“术前四项检查”需要一百余元,在大多数输血者承受范围内。
重青报记者 李天春 实习生 姜楠 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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