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劳动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劳动保障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办理预算划转,将非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获取中央预算资金1431.31万元。
2000年3月,根据《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将原由劳动保障部管理的中国职业培训指导教师进修中心和天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划归天津市管理。2002年,在中编办《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2]46号)中,该部事业单位亦不包括上述两中心。但至2006年,劳动保障部仍将这两中心视同全额预算单位管理,将其财务收支纳入劳动保障部部门预算,在2003至2006年间,向其拨付财政资金合计1431.3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二)所属单位违规编制预算,将非预算单位支出52.6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2006年,在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用房更换及装修预算支出中,包括有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办公用房租金28.22万元和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办公用房租金11.12万元(两项合计39.34万元);在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预算支出中,包括有中国劳动学会人员工资支出13.27万元。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和中国劳动学会均为非预算单位。
(三)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转移收入365.79万元到所属公司。
2006年,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给该中心软件工程师资格认证费365.79万元,其中:303万元汇入该中心所属的北京华鉴资料服务中心,由其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入账;62.79万元汇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由其作为事业收入入账。至审计时,上述认证费已支出185.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劳务费、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未将这项收费纳入单位预算,也未纳入本中心法定账册核算。
(四)所属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项目资金379.56万元未按照预算执行。
2004至2006年,劳动保障部共批复该所科研楼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支出预算550万元,拨付预算资金550万元。这三年累计支出186.27万元,其中该项目支出170.4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0%),其他费用在该项目中支出15.83万元,另有379.56万元项目预算未执行。
(五)劳动保障部机关服务中心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核销房屋资产138.44万元。
2006年,因实施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拓宽工程,该中心沿街的商业用房需拆除。2006年12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该中心将这些商业用房按原值138.44万元,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中作了核销。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中国职业培训指导教师进修中心与天津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未完成预算划转的问题,要求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完成预算划转工作,并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编报部门预算;对违规编制预算、将非预算单位支出纳入部门预算、鉴定中心转移收入到所属公司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项目资金未按照预算执行的问题,要求尽快按照预算执行;对机关服务中心冲销房屋资产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问题,要求机关服务中心补办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劳动保障部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加强对所属二级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劳动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部属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中国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与物业公司签定补充协议,由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直接交付办公用房租金,并已经交付2006年度办公用房租金28.22万元;鉴定中心已对转移到所属公司的收入,作了调账处理,归还了原资金渠道;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已就科研楼整体改造工程作出方案;机关服务中心已补办了核销房屋资产审批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预算划转、将非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劳动保障部正在与财政部联系,配合其完成预算划转工作。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劳动保障部正在进行整改。
国土资源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健全,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预算675万元。
2006年,国土资源部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申报了5个项目,获得财政资金675万元,截至2006年底尚有371.31万元未使用。
(二)挪用项目经费141.13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28.33万元。
2004年10月至2006年12月,国土资源部挪用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项目经费共计141.13万元,用于执法监察局组织的开发区规划审核工作。审查其中的租房费发现,执法监察局租用某驻京办事处房屋2年多,多支付房租28.33万元,造成资金浪费。
(三)由所属单位申报并代管部本级项目预算50万元。
2006年,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代国土资源部申报了本应由部本级申报的矿产资源法修改项目预算50万元。这项资金的使用由国土资源部的内设机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控,2006年支出28.22万元,其中的13.97万元会议费支出与项目无关。
(四)违规建设部机关大院绿化工程。
2006年,国土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在部机关大院东段实施绿化工程改造,截至审计时,已用以前年度结余支付工程款140万元,工程尚未结算。在工程实施中,存在人为缩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设单位参与评标且评标人员无专业资质、已支付的工程款超过中标价26万元等问题。
(五)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1200万元项目预算未细化。
2004至2006年,该研究所申报的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项目1200万元预算未细化,没有具体的支出内容。
(六)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挪用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培训中心建设。
2005年,该中心挪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其所属的十三陵培训中心网络建设。
(七)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以会议费名义私存私放款项211.9万元。
截至2001年底,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以会议费名义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所属十三陵培训中心私存私放的款项结存198.23万元,2001至2006年又存入13.67万元,支出64.24万元,截至2006年底余额为147.66万元。
(八)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价值53.45万元的“野战军”技术装备闲置。
2005年9月,该院在地质队伍“野战军”技术装备专项经费中列支53.45万元购置了3台钻机,至审计时尚未投入使用,却已签订为安置钻机租用2年、租金共15.27万元的场地的租用合同,并已支付房租12.3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预算的问题,要求收回2006年底结余款,重新安排项目,并报财政部审批;对挪用项目经费并造成浪费的问题,要求将挪用的项目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进一步查清事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由所属单位申报并代管本级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将项目资金收回,纳入本级预算统一管理;对违规建设部机关大院绿化工程的问题,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对挪用项目资金建设培训中心网络的问题,要求将形成的固定资产划转上级;对原地质矿产部及国土资源部部分所属单位私存私放款项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上缴中央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切实加强费用管理,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经办企业的监督检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纠正、查处和整改。对超出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预算的问题,已停止项目资金的使用,正在按照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重新组织项目预算编报;对挪用项目经费并造成浪费的问题,正在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将挪用的项目经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由所属单位申报并代管本级项目预算的问题,正在商财政部办理资金的收缴手续;对违规建设部机关大院绿化工程的问题,正在补办绿化工程相关手续;对挪用项目资金建设培训中心网络的问题,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已经将项目执行中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统一管理;对私存私放款项的问题,及时收缴了存放在十三陵培训中心的会议结余资金并上缴了中央财政,对3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他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土资源部正在进行整改。
铁道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铁道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铁道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铁路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支出2741万元。
2003至2006年,铁道部委托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料进行评审,用铁路建设基金按过去定的标准支付评审费3983万元,高出政府指导价2741万元,主要用于该院经费支出。
(二)违规收费1517.82万元。
2006年,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铁道部对进入铁路营运线的企业新建和维修自备车,按照新建车辆造价的2‰、修理车辆检修费6‰的标准收取车辆验收费,共计收费1517.82万元,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
(三)所属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1.1996年,该中心所属某工程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开设外汇账户,开展境外电子设备购销业务,未在账内反映,形成账外资产。截至2006年底,账外资产为147.2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48.24万元。
2.1994至2006年,该中心设立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开办100多家子(分)公司,由中心主任兼任集团和有关子(分)公司董事长。在铁路项目建设中,利用这些所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增大铁路项目支出1.61亿元。
3.1995至1999年,该中心及所属某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以虚开发票、多付货款方式将企业资金转到账外(铁道部内部审计部门曾核定此账外资金有1.36亿元)。由于所属企业有关人员在审计中隐匿资料,未提供该账外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署已将此问题移交铁道部进一步查处。
4.该中心所属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4146.23万元,以及中心原主任等人涉嫌重大经济问题,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5.2006年,该中心按编制人数188人(比实有人数多73人)申报人员经费,多申请并支出财政补贴161.79万元。
(四)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多申请财政补贴291.17万元。
2002年,铁道部未经批准,将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和专业设计院标准所两家经费自理单位并入了属于财政补贴单位的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2006年,该院为这两家经费自理单位的73人申请并支出财政补贴291.17万元。
(五)所属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楼建设项目超概算873万元。
2003至2005年,经铁道部批准,铁道科学研究院建设环控中心楼,投资概算2998万元。在建设过程中,该院以二次改造项目名义自筹资金追加投资,超概算87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支出的问题,要求将多拨付的财政资金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批,并补办收费许可证;对铁道部信息中心的问题,要求将信息中心所属公司的账外资金入账,清理整顿信息中心利用关联交易加大铁路项目支出的问题,进一步追查中心所属企业账外资金财务资料去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多申请财政补贴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对铁道科学院建设办公楼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办公楼投资概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铁道部应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库管理、预算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核铁路建设基金项目,控制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属单位按定员定额要求申请预算资金,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铁道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除信息中心境外非货币资产清理问题尚在处理外,目前已全部落实审计决定。对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拨付的财政资金,已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已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收费,并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批,补办收费许可证;对信息中心利用关联交易加大铁路项目支出、所属公司设立账外账等问题,铁道部已对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进一步查处,同时还将中心所属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对铁道科学院建设办公楼超概算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此外,铁道部按照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建设成本控制、资金预算管理等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铁道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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