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
截至2006年底,商务部有建筑面积共计5345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和反映。其中办公业务用房4处,零散住宅房58处,平房院落25处。
(二)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无初步设计或概算。
商务部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规模47608.9平方米,计划投资1.54亿元。该项目在没有初步设计或概算的情况下,于2002年12月开始建设,2005年5月建成入住,共有可分配住宅249套。
(三)商务部机关服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报批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用途。
因王府井大街整体改造需要,商务部对其王府井金鱼胡同19号职工住宅楼进行重建。重建过程中,该局未报经批准,由其所属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上述住宅楼改建为建筑面积7172平方米的综合楼。目前,该楼主体已建成。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于2006年初与上海某商业机构签订了关于该综合楼的租用合同。
2.私存私放房屋拆迁补偿等收入。
2001年起,该局截留房屋拆迁补偿等收入1067万元私存私放。截至2006年底,这些资金除用于一些项目支出外,尚余151万元。
3.未经批准,将部分住宅交由所属公司经营,低价出租给本局职工,房租收入全部作为所属公司收入。
从2003年开始,该局未经批准,陆续将45处部属零散住宅、47套局属住宅交由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出租经营。承租人多为本局职工(这些职工已有单位分配给的住房),租金普遍仅为市场价格的一半。2003至2006年,这些房屋出租租金283.67万元,全部作为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的收入入账。
4.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房屋拆迁补偿收入作为本企业收入。
该公司于2001和2003年将两处部属房屋拆迁补偿收入共计257万元,作为本企业收入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将资产按实际成本登记入账;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无初步设计和概算的问题,要求商务部责成所属部门和单位严格按规定办事,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商务部机关服务局未经报批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用途的问题,要求尽快补办手续,并将房产取得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商务部机关服务局私存私放拆迁补偿款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额追回,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商务部机关服务局所属公司低价出租部属房屋并将房租收入作为公司收入入账的问题,要求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将房租收入收回作为商务部住房基金;对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拆迁补偿款作为企业收入入账的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进行一次彻底的房产清查,摸清家底,建立统一的房产财务账簿,全面准确地核算反映房产现状;建章立制,规范房产使用、处置行为;加强对所属二级重点单位财务、资产监管,确保预算的正确执行和国有资产的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商务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前审计决定已基本落实完毕。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问题,已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将结果上报财政部,根据财政部批复意见进行调账处理;对未经报批改变建设项目用途的问题,已责令机关服务局依法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将房屋租金纳入商务部预算统一管理;对私存私放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已责令机关服务局进行整改,撤销账户,余款全部上缴商务部机关;对所属单位将拆迁补偿款和房租收入作为企业收入的问题,已责令按规定将款项交回商务部机关。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商务部已进行了整改。
文化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99.79万元。
2006年,文化部分别在“中直院团优秀剧节目创作演出专项经费”和“群众歌咏及老年活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业务司交通费、会议费和电脑购置等基本支出99.79万元。
(二)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专项资金2500万元。
2005年12月,该中心挪用“恭王府维修保护工程专项经费” 2500万元购买柳荫街24号院,作为办公用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和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进一步提高专款专用的意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抓好整改。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并将资金归还了原渠道;对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已制定了资金归还计划,力求在年内将资金逐步归还。第一笔归还资金200万元已于2007年7月5日到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文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卫生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8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司局1802.77万元经费未纳入本级统一核算。
2000至2006年,科技教育司等司局委托卫生部所属单位管理的各种捐赠经费、课题经费等1802.77万元,未纳入部本级统一核算。截至2006年底,尚有结余198.24万元。
(二)证件印刷支出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006年,卫生部使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证件印刷支出中,有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三)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收取费用3754.15万元。
2000至2006年,所属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未经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收取证书工本费等3754.15万元。
(四)所属单位部分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未按期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4.66亿元。
截至2006年底,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病房楼等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投资额4.66亿元,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
(五)教育培训项目财务管理较乱,部分所属单位将项目以合作名义交由其他单位承办,并收取管理费等。
抽查卫生部所属或所管理的7个单位的72个教育培训项目,有6个单位的43个培训项目(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9.7%)收支未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将教育培训项目交由其他单位承办,2006年共收取管理费、合作费等83.8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司局有些经费未纳入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证件印刷支出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予以纠正;对未经批准收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收费项目报批手续;对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补办竣工决算;对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要求将项目纳入所在单位财务核算,并禁止通过教育培训项目盈利。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完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收费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将各类经费统一纳入单位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在审计中,卫生部多次听取审计情况通报,要求有关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逐条落实。目前,正在按审计决定将委托所属单位管理的课题经费结余统一纳入卫生部本级管理;已经纠正多年遗留的证件印刷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加强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并正在与收费主管部门研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已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同时,还制订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会计内部控制等6项规章制度,加大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卫生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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