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9月19日电(记者杨守勇) 河北省检察系统3年来先后聘请了1642名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促进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这是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上获得的消息。
河北省检察院聘请的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进行监督,即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案件。
去年以来,河北又将检察机关本身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违法搜查、扣押、超期羁押等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河北检察系统加大了对内部违纪违法惩戒力度,3年共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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