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耕)宋大川委员“关于将地下文物保护列为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建议”是今年市政协的主席督办提案之一。昨天上午,部分市政协委员来到市规委,检查了提案的办理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相关部门表示,本市将在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书中明确列项,告知建设单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地下文物。此外,本市目前已初步划定第四批地下文物保护区,还将有越来越多地下文物埋藏丰富的地区被逐步列入保护范围。
市政协委员们认为,对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要做到规划先行,针对目前工程建设中依然存在的破坏文物的现象,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法规加以遏制。此外,政府机关应该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将其作为“人文奥运”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效率。
市政协副主席韩汝琦对提案的办理结果表示了肯定。他说,多年来,委员们的提案对北京的历史名城保护工作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政协组织也为各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希望委员们继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推动北京的文物保护事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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