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9月25日电记者徐强今后,吉林省长春市从事保安行业的组织及从业人员将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记者今天获悉,为改变保安管理存在的空白,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全市保安统一管理,将长春市所有保安组织和从业人员统一备案,包括单位和个人的自然情况,指纹、掌纹信息,全部信息将建档存查,并实施微机联网管理。
据了解,今年10月30日前,长春市所有自建保安组织需到长春市公安局登记备案,逾期不登记备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自建保安组织含娱乐场所、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机关团体等单位和个人自建的保安队、保安部、保安科、护厂队、护校队、内卫队等一切从事保安工作或冠以非保安名称而实质从事保安工作的保安组织及从业人员。
按照规定,今后长春市的保安组织如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将由属地派出所收编。并将以派出所为单位,编为保安大队,保安大队下可设社区中队、驻企中队、物业(场所)中队、直属中队等若干中队,保安中队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保安小队。公安机关对保安员有统一指挥、调度、使用权。遇有重大警情或重大行动,可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