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制执行的法官和警察,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某拆迁小区兰某一家老小暴力抗法,不但用自家腌制的酸菜砸打执法人员,还将一名法警扔进酸菜缸,造成几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这是9月26日《新文化报》报道的一则消息。
同一天,包括《检察日报》在内的各大新闻媒体同时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
在“两高一部”通知发布之日,兰某一家暴力抗法、将法警扔进酸菜缸的新闻也见诸报端,不啻为一则“黑色幽默”,也更彰显出“两高一部”通知的及时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细心研读,此次“两高一部”通知有三点新意值得关注:
一是罪名罪状的界定更加清晰。通知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200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的五种情形,另一方面首次明确了三种暴力抗拒执行行为将以“妨害公务罪”论处,而此前这三种情形基本上是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情节。
二是对此类犯罪的查处将更具可操作性。《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的管辖以及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在打击此类犯罪过程中相互协作和制约的关系。比如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是对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在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能;同时,对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
“两高一部”通知在网上引起网友热烈讨论,大家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有网友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主体不光是普通百姓,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当官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时,法院是否也有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呢?这是毋庸置疑的。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采取通知银行划款、罚款、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等四种执行措施。也就是说,官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仅要丢“乌纱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同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当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判决、裁定被屡屡“打白条”的时候,损害的不仅仅是手拿“白条”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庭尊严、法律权威和国家司法公信力。当暴力抗法者敢于“叫板”法律、挑战司法权威的时候,那么法律就必须予以严惩。“两高一部”联合发布通知,显示出最高司法机关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和力度。
据报道,吉林省白山市暴力抗法的兰某父子日前已被依法拘留。暴力抗法者终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