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藏匿判给女方的婚生子,日前,福清市一中学教员杨某被福清法院执行司法拘留10天。
据了解,1999年杨某与王某结婚,生有一子。婚后,夫妻感情破裂,杨某于2005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2007年1月,经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其独生子归女方抚养。杨某不服,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院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执行,依然藏匿儿子。为了能顺利地执行判决,移交孩子,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曾多次给杨某做思想工作,但杨某仍无动于衷,由于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最终被拘留。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