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通报今年以来17起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1名“县官”被查处
金黔在线讯 昨日,省安委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今年以来的17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11名“县官”受到处理。
1、六盘水市盘县水塘镇迤勒煤矿“1·2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7年1月28日,盘县水塘镇迤勒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处理情况:易政衡,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罗资湘,盘县人民政府县长,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等等。
2、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5·27”重大放炮事故
2007年5月27日凌晨1时,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厂发生一起重大放炮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万元。
处理情况:姜世坤,安龙县政府副县长,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周玉仁,安龙县政府县长,责成其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等。
3、威宁自治县龙街镇同心村非法采煤窝点“6·14”较大透水事故
处理情况:马贤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7年2月份任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吴学军,中共威宁县委副书记、县长,责成其向毕节地区行政公署作出书面检查,由地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诫勉谈话等。
4、大方县六龙镇顺河村非法采煤窝点“6·2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处理情况:司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卢林,中共大方县委副书记、县长,鉴于其任职不久,责成其向毕节行政公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等。
此外,瓮安县建中镇银水坝煤矿“4·4”较大顶板事故处理情况:郑毅,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成其向黔南州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等。赫章县双坪乡海子村非法采煤窝点“5·27”较大瓦斯燃烧事故处理情况:余毅,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成其向毕节地区行政公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等。金沙县贵源煤矿二号井“5·10”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处理情况:曾庆军,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由毕节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其本人向毕节地区行署写出书面检查等。
作者: 本报记者 方正伟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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