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无法结婚被判退彩礼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女方有智力障碍,民政部门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近日,延庆法院审结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判决女方家退还彩礼4000元。
今年4月,老赵的儿子经人说媒认识了郭小姐,见面后双方均表示同意结婚,郭小姐家提出要7000元彩礼。
法院认为,赵、郭二人的子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因郭先生女儿有智力障碍,民政部门拒绝办理,老赵要求退还人民币4000元,被告认为该款属原告对被告的经济帮助,只同意退还少部分。但根据案情,该款实为老赵给付郭先生的彩礼钱,现双方的子女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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