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平壤10月4日电(记者高浩荣)朝鲜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和韩国总统卢武铉4日在平壤签署并发表了《北南关系发展与和平繁荣宣言》。以下是宣言的8项主要内容:
1、双方坚持并积极履行《北南共同宣言》,将自主解决统一问题。
2、双方超越思想和制度的差异,谋求建立互尊互信的关系。双方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妥善解决北南关系问题,各自调整有关法律和制度,积极推进各领域对话和接触。
3、双方将紧密合作,以结束军事敌对关系、保障朝鲜半岛缓和与和平。双方将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军事争端,反对朝鲜半岛的任何战争,严格遵守互不侵犯义务。双方决定11月份在平壤举行国防部长会谈,讨论建立军事信任措施等问题,防止西海发生偶发性冲突。
4、双方一致认为应该结束现存的停战体制,建立持久的和平体制。为此,双方将合作推动召开与此直接有关的三方或四方首脑会谈。双方将共同努力,使六方会谈“9·19共同声明”和“2·13协议”得到履行,以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
5、双方将在共利共荣和互通有无的原则下继续扩大经济合作,谋求民族经济的均衡发展和共同繁荣。双方将奖励投资,向民族经济合作提供优惠政策。双方决定设立“西海和平合作特区”,加快开城工业区的开发,在东、西海岸建立造船合作园区,同时推进农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各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现有的“北南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升格为副总理级的“北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
6、双方将扩大社会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开通白头山(长白山)至首尔的直航路线,开展白头山观光,并将首次利用西海线铁路运送联合拉拉队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
7、双方将推动人道主义事务的合作,扩大离散家属的团聚,推动音像和信件交换,在金刚山会面所完工后开展正常的离散家属会面。双方将在相扶相助等原则下积极合作,共同应对自然灾害等灾难。
8、双方将加强在国际舞台上的合作,以维护民族利益和海外同胞的权益。为履行这一《宣言》,双方决定11月份在首尔举行北南总理首次会谈。为促进北南关系的发展,双方首脑将随时会晤以协商悬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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