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10月5日报道 盖新房娶媳妇上大学,家有喜事少不了杀鸡宰猪的庆贺一番。为了保证农村大型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目前广西南宁上林县、隆安县和马山县出台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要求家庭自办50人以上宴席的,设宴人必须提前3天向有关食品安全机构报备。
近日,上林县启动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卫生管理机制,规定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参宴人数在50人以上的必须执行备案制度,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试点)工作在试点乡镇大丰镇正式展开;隆安县出台《隆安县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确立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对本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负总责,聚餐主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村民在集体聚餐时要遵守实行报告制度;南宁市药监局马山县分局则召开了“农村5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和指导试点工作培训会”,对马山县百龙滩镇60多名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乡村厨师进行了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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