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10月5日电(记者王方杰)近年来,河北省通过实施激励性财政体制、增加转移支付、实施“六奖二补”等三大举措,使全省财力努力向基层倾斜,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和贫困地区快速协调发展。今年1至8月份,全省财政收入达到1023.7亿元,同比增长23.3%;其中,过去财政困难的张家口、承德两市和3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率为30.9%,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
从2003年起,河北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加快县域经济尤其是贫困地区发展,制定了激励性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实行分类扶持。对于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共享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张家口、承德两市和其他34个扶贫县实行“定额分享、超收全返”政策,在其他设区市实行“超分成增长收入全返”政策。4年来,河北省财政对市县税收返还资金累计达到154.6亿元,与原体制相比多返还68亿元,2005年起,河北逐步将这一激励性财政政策推广到22个扩权县,以及唐山曹妃甸工业区和沧州渤海新区。
与此同时,河北省财政不断加大对下的一般转移支付力度,过去四年累计向市县转移支付98.1亿元,省级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计划生育资金,分别有90%、94%、80%用于农村,有力促进了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县级人均一般预算支出由2002年的18474元增加到2006年的49028元,年均递增27.6%;县级公用经费水平由年人均955元提高到2982元,年均递增32.9%,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显著提高,科技、农业、教育法定支出额明显增加。
为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河北省从2005年起实施“六奖二补”政策:对财政困难县增加税收收入给予奖励;对财政困难县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控制人员给予奖励;对化解政府债务成效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设区市增加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设区市平衡所属困难县财力的努力程度给予补助;对精简机构进度快、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有力的县给予一次性补助。两年间,省财政对125个县(市、区)给予奖补资金2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