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审计长”:机要费是公开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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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审计长”林庆隆表示,机要费是公开预算 |
台海网10月6日讯 陈水扁将机要费案卷证资料核定为绝对机密,昨天遭法院驳回。台“审计长”林庆隆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除“外交部”与“国防部”有机密预算外,其余部门预算都是公开的,当然也包括机要费。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针对首长特别费争议,“审计长”林庆隆昨天在“立法院”表示,特别费条领部分是否为实质补贴,因为看法不一致,他同意有必要统一解释。
林庆隆昨天下午在“立院”回答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质询时说,“审计部”在2005年度与2006年度认为“总统府”机要费支出不清楚的部分,目前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国民党“立委”陈杰质询时,要求“审计部”应召集、协调司法与主计机关,针对特别费不需单据核销部分统一见解。林庆隆表示,若主管机关有统一见解,审计机关审核时就有明确标准,主管机关应重视并回应社会呼吁。
陈杰质询时,还举前高雄市政府参事陈雨鑫获特侦组不起诉的处分书,质疑检方侦办前高雄市长谢长廷特别费案时,查到陈雨鑫没有实际消费,却拿别人发票核销,已触犯伪造文书与贪污罪嫌,但竟获不起诉,“审计部”能否主动要求检察机关继续侦办?
林庆隆答复,“审计法”规定,审查完竣案件,自决定之日起两年内发现有错误、遗漏、重复等情事,或发现诈伪证据,十年内仍得再审查;“审计部”最近会取得特别费案起诉与不起诉的详细内容,依审计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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