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原蔚)9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召开的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获悉,作为我省第一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城市,10月起,太原将在六城区试行社区矫正,即,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据统计,太原市近两年大约有社区矫正对象2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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