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花季少女路遇陌生男子搭讪,三言两语后,竟然将自己姓名、联系电话告诉对方。随后,男子频拨电话纠缠,少女为作个了断,只身前往“虎穴”谈判,哪知一到对方的租住地便被奸淫,还被该男子用手机拍下裸体录像。目前,该男子已被广元警方刑拘。
9月上旬,四川广元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东坝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工作中得到线索,30多岁的无业青年何某以耍朋友为名,强迫一年仅17岁的少女拍摄裸体录像。据线人称,裸体录像存在何某的手机内。获悉这一情况后,东坝派出所民警经过周密部署,来到何某租住的小旅馆。民警进入何某房间后,看见床上有一部手机,便问是谁的,何某回答“是我的”。民警立即上前将手机控制在手中。由于手机里存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情知不妙的何某急了,几次向民警索要,见民警不给,何某便快步来到窗前准备夺路逃跑。民警反应敏捷,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其牢牢抓住。在审查过程中,民警从何某的手机里调出了重要证据:长达2分钟的裸体猥亵录像片断。据何某交代,当事人是刚满17岁的少女玲玲。
办案民警找到正在广元市区某发廊学艺的受害人玲玲。据玲玲讲,今年7月她从苍溪老家来到广元学理发。8月30日,她在路上遇到骑着摩托车的何某,何某主动上前搭讪,告诉她自己也是苍溪人,同乡之间交个朋友。玲玲没多想,便将自己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留给了何某。此后,何某经常打电话纠缠,为了摆脱纠缠,玲玲独自来到何某租住的小旅馆准备作个了断。没想到,进屋后何某就将她按倒在床上,要和她发生性关系。玲玲看见桌上放着一把三四十厘米长的刀,心里害怕,被迫与何某发生了关系。在此过程中,何某用手机拍下了她裸体的录像。
据了解,何某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6个月。目前,广元警方以涉嫌猥亵妇女罪将何某刑事拘留。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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