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为因应物价上涨,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薪酬及可发还的工作开支从本月起上调百分之二点四。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每月酬金和可以发还的工作开支金额,按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调升百分之二点四。
调整后,议员每月酬金即时由五万五千四百二十港元,增加至五万六千七百五十港元;主席的每月酬金则由十一万零八百四十港元,增至十一万三千五百港元。
另外,议员办事处实报实销的开支金额上限,亦按比例上调百分之二点四,新金额为每年一百五十三万四千零二十港元,无需单据证明的酬酢和交通开支就是每年不超过十五万七千三百一十港元。
新订的每月酬金和可以发还的工作开支金额,追溯至今个月一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