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柱)近日,成都启动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成都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13个市级部门现有的纪检组或纪检员、监察员被撤销。有关人士称,推进这项改革的关键,是让派出机构更加认真负责地当好“裁判员”。
在原有管理体制下,成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受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此次进行改革后,该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将发生三大变化:变“分兵把守”为集中力量实施监督;变部门班子内部监督为班子外部监督;实现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完全分离。纪检和监察派出机构将不再驻在所联系部门,而是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直接领导,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也不再担任部门党组成员。
在与所联系部门在人、钱、物等方面完全脱离后,为确保派出机构增强监督实效,成都市纪委赋予派出机构一定权限:查阅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根据工作需要向所联系部门及所属单位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等。